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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号 考虑到 通过关于公共紧急状态框架下的社会团结和生产恢复的第 27,541 号法律第一章,宣布经济、金融、财政、行政、养老金、关税、能源、卫生和社会事务进入紧急状态。 就其本身而言,上述法律第四章第一章建立了一个规范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到期的税收、社会保障和海关义务的制度,适用于具有微型、小型或中型企业地位的纳税人根据第 24,467 号法及其修改案第二条的规定以及非营利民事实体。 第27,562号法对上述正规化制度进行了修改,以便为实现生产活动的恢复和保留就业来源创造必要的条件。
同样,前一段引用的法律在第 27,541 号法律第 17 条之后纳入了一条条款,其中规定了遵守小规模纳税人简化制度或在所得税 电报号码数据 中登记的纳税人的税收优惠,他们具有以下地位:上述标准中的“符合”。 第4.81 6 号一般性决议及其修正案规定了纳税人和责任方应遵守的要求和其他手续,以便在既定扩展框架内遵守上述税收、社会保障和海关义务正规化制度. 通过颁布第 27,562 号法律。 根据第 4,855 号总决议,确定了上述福利所达到的主体应遵循的程序,以用于其应用和使用权,规定加入期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含)。
通过2020年11月30日第966号必要性和紧急性法令,第27,541号法律第8条最后一段及其修改规定的期限再次延长至2020年12月15日。根据该法律第 13 条倒数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和获得“MiPyME 证书”的期限延长了相同期限。 该联邦政府有权制定实施其所需的法规。 如上所述,第 4,816 号一般性决议及其修正案必须根据第 966/20 号必要性和紧急性法令的规定进行调整。 建议延长“合规”纳税人遵守第 27,541 号法第 17 条及其修改后添加的条款中所设想的任何福利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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